馬祖北竿機場200呎以上禁止施放範圍
機場四周200呎以上禁止施放範圍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北竿)
DRONE NO-FLY ZONES
連江縣目前公告 17 個無人機管制區, 其中禁航紅區 15 個、有條件開放的黃區 2 個。 要確認某一個地點在不在管制區內,用定位地圖直接點那個位置最快。
開啟後自動定位;也可以直接點地圖上要飛的那個位置。
本站圖資更新於 2026-08-14,實際管制範圍請以民航局及連江縣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這些區域在特定時段、高度或用途下才開放,條件寫在各區的公告原文裡。
機場四周200呎以上禁止施放範圍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北竿)
機場四周200呎以上禁止施放範圍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南竿)
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在這些區域飛行,可處罰鍰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1. 區域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 2. 申請本區域內從事活動者,由連江縣政府同意後,始得為之。
申請須會商:連江縣政府
1. 區域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 2. 申請本區域內從事活動者,由連江縣政府同意後,始得為之。
申請須會商:連江縣政府
1. 區域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 2. 申請本區域內從事活動者,由連江縣政府同意後,始得為之。
申請須會商:連江縣政府
馬祖北竿機場禁止施放範圍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北竿)
馬祖南竿機場禁止施放範圍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馬祖航空站(南竿)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連江縣政府會商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1. 區域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 3. 申請本區域內從事活動者,由本府會商海巡署金馬澎分署同意後,始得為之。
申請須會商: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連江縣政府會商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連江縣政府會商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連江縣政府會商國防部參謀本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連江縣政府會商交通部航港局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航港局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連江縣政府會商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作戰處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連江縣政府會商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作戰處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連江縣政府會商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作戰處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連江縣政府會商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作戰處同意後為之。
各區的公告原文都寫明了「由連江縣政府會商○○同意後,始得為之」。 承辦窗口與聯絡電話請至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該區詳情, 本站不轉載承辦人員的個人聯絡資料。
依民用航空法第 99 條之 13,違反縣市政府公告的限制區可處新臺幣 3 萬至 15 萬元罰鍰; 在機場周邊或飛航情報限航區內危害飛航安全者,可處30 萬至 150 萬元,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圖資來自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 由民航局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民用航空法第 99 條之 13 公告。 本站為非官方的查詢輔助工具,圖資可能與最新公告有時間差;飛行前請以民航局及各地方政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