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55 國軍營區
本區200呎以上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空軍第五戰術混合機聯隊同意後為之。
DRONE NO-FLY ZONES
花蓮縣目前公告 142 個無人機管制區, 其中禁航紅區 140 個、有條件開放的黃區 2 個。 要確認某一個地點在不在管制區內,用定位地圖直接點那個位置最快。
開啟後自動定位;也可以直接點地圖上要飛的那個位置。
本站圖資更新於 2026-08-14,實際管制範圍請以民航局及花蓮縣政府最新公告為準。
這些區域在特定時段、高度或用途下才開放,條件寫在各區的公告原文裡。
本區200呎以上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空軍第五戰術混合機聯隊同意後為之。
機場四周200呎以上禁止施放範圍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未經主管機關同意在這些區域飛行,可處罰鍰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和平工業區專用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公司花蓮區營業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蓮區營業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區域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數位發展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數位發展部同意後為之。
1.區域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 2.申請本區域內從事活動者,由市府會商內政部移民署同意後,始得為之。
申請須會商:內政部移民署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同意後為之。
1. 區域內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活動。 2. 申請本區域內從事活動者,由花蓮縣政府會商海巡署東部分署同意後,始得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 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農糧署東區分署同 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中央氣象署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空軍第五戰術混合機聯隊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國立花蓮特殊教育學校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中油公司東區營業處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花蓮縣水產培育所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花蓮縣水產培育所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東供電區營運處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東部發電廠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文化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 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花蓮縣衛生局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第二作戰區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
花蓮機場禁止施放範圍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花蓮航空站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管理單位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空軍作戰指揮部
本區禁止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因執行業務得經花蓮縣政府會商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後為之。
申請須會商: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各區的公告原文都寫明了「由花蓮縣政府會商○○同意後,始得為之」。 承辦窗口與聯絡電話請至民航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該區詳情, 本站不轉載承辦人員的個人聯絡資料。
依民用航空法第 99 條之 13,違反縣市政府公告的限制區可處新臺幣 3 萬至 15 萬元罰鍰; 在機場周邊或飛航情報限航區內危害飛航安全者,可處30 萬至 150 萬元,並得沒入遙控無人機。
圖資來自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遙控無人機管理資訊系統, 由民航局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民用航空法第 99 條之 13 公告。 本站為非官方的查詢輔助工具,圖資可能與最新公告有時間差;飛行前請以民航局及各地方政府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