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事曆大全

繳稅期限

  1. 4/1

    使用牌照稅2026

    4/1 - 4/30 自用汽車、機車車主

    末日 2026/04/30(四) 是上班日,不順延

  2. 5/1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2026

    5/1 - 5/31 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個人

    末日適逢週日,順延至 2026/06/01(一)

  3. 5/1

    房屋稅2026

    5/1 - 5/31 房屋所有權人

    末日適逢週日,順延至 2026/06/01(一)

  4. 7/1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2026

    7/1 - 7/31 自用汽車、機車車主

    末日 2026/07/31(五) 是上班日,不順延

  5. 11/1

    地價稅2026

    11/1 - 11/30 土地所有權人

    末日 2026/11/30(一) 是上班日,不順延

  6. 4/1

    使用牌照稅2027

    4/1 - 4/30 自用汽車、機車車主

    末日適逢補假(補 5/1 勞動節),順延至 2027/05/03(一)

  7. 5/1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2027

    5/1 - 5/31 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的個人

    末日 2027/05/31(一) 是上班日,不順延

  8. 5/1

    房屋稅2027

    5/1 - 5/31 房屋所有權人

    末日 2027/05/31(一) 是上班日,不順延

  9. 7/1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2027

    7/1 - 7/31 自用汽車、機車車主

    末日適逢星期六,順延至 2027/08/02(一)

  10. 11/1

    地價稅2027

    11/1 - 11/30 土地所有權人

    末日 2027/11/30(二) 是上班日,不順延

本站只講期限與順延,不算稅額。稅額涉及個人所得、扣除額與各縣市稅率,請以你收到的繳款書與主管機關的官方試算為準。

末日遇假日為什麼會順延

期間之末日為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該日之次日為期間之末日;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行政程序法第 48 條第 4 項,法規原文

星期六與星期日的規則不一樣:末日是星期六時順延到「次星期一」,不是次日。 本站的順延日期是用行政院辦公日曆表逐日推導的,補假與彈性放假都算進去——例如 2027 年 5 月 1 日勞動節適逢星期六、4 月 30 日補假,那一年的牌照稅末日一路推到 5 月 3 日。

逾期會怎樣

逾期繳納者,每超過 3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 滯納金;逾 30 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

因此滯納金最高為滯納數額的 10%(30 日 ÷ 3 日 × 1%)。(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110 年 11 月 30 日修正),法規原文

營業用車輛的期限不一樣
  • 使用牌照稅(營業用車・上期)每年 4/1 - 4/30
  • 使用牌照稅(營業用車・下期)每年 10/1 - 10/31
  •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營業車)3 月、6 月、9 月、12 月分季徵收,不是一年一次

法規原文

每個稅目的法源

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法第 10 條:「使用牌照稅於每年四月一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法規原文(課稅期間 當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主管機關 各直轄市、縣(市)稅捐稽徵機關;本站 2026-08-16 查核) 也叫:牌照稅、汽車牌照稅、機車牌照稅

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所得稅法第 71 條第 1 項:「納稅義務人應於每年五月一日起至五月三十一日止,填具結算申報書……」法規原文(課稅期間 上一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的所得;主管機關 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本站 2026-08-16 查核) 也叫:報稅、所得稅、綜所稅

房屋稅:房屋稅開徵期間為每年 5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113 年(囤房稅 2.0)起改以每年 2 月最後一天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法規原文(課稅期間 前一年 7 月 1 日至當年 6 月 30 日;主管機關 各直轄市、縣(市)稅捐稽徵機關;本站 2026-08-16 查核) 也叫:房屋稅單、囤房稅

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 6 條:「……自用車及機車於每年七月一次徵收。」(原名「汽車燃料使用費」,115 年起更名)法規原文(課稅期間 當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主管機關 交通部公路局各區監理所;本站 2026-08-16 查核) 也叫:汽車燃料使用費、汽燃費、公路養管費

地價稅:土地稅法第 40 條:「地價稅以每年八月三十一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於十一月一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當年地價稅。」法規原文(課稅期間 當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主管機關 各直轄市、縣(市)稅捐稽徵機關;本站 2026-08-16 查核) 也叫:地價稅單